2019
Jan
01

轉知「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影視製作實施要點,徵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1月25日止」

桃園市政府文化局鼓勵影視業者行銷或推廣本市人、事、史、地、物,以提升地方文化藝術或促進觀光產業之發展,特訂定「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影視製作實施要點」。

 

「108年度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影視製作」徵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1月25日止。請於申請時間內備妥申請表及相關所需資料一式15份(含電子檔光碟1份),於上班時間(08:30~17:30)親送或寄送至32095桃園市中壢區龍吉二街155號(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文創影視科),並於封面註明「申請影視製作補助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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